實驗室稽查
各實驗室及實習場所應定期依稽查表內容執行自主檢查,發現缺失應立即改善並留存相關紀錄,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降低作業風險。
危害性化學品管理
各實驗室及使用單位應定期盤點危害性化學品,確實建立化學品清冊,備妥安全資料表(SDS),並依規定完成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相關申報作業,以落實化學品安全管理。
實驗室危害廢棄物廢液管理
分類標籤張貼注意事項(桶、箱)實驗室產生之危害廢棄物及廢液應依分類表及相容表進行分類與貯存,並確實張貼分類標籤,不得混合不相容廢棄物,以避免發生化學反應及環境污染風險。


實驗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校內登入: 實驗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校內連結)
- 校外登入: 實驗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校外連結)
- 附加檔案(2025-04-28):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操作手冊)
使用系統前建議先下載並閱讀操作手冊,以確保各項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能依規定完成登錄與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