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汽機車通行證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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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汽機車通行證於115年1月19日上午9點起開始上網登錄辦理,汽機車通行證辦理清潔費收費標準與相關規範詳如附件;請自行列印繳費單至彰銀、郵局、超商辦理繳費,並依繳費方式衍生不同手續費,相關手續費需自行支付。
二、請依繳費單註明之繳費期限內繳費,需加蓋收訖章且日期不得超過期限方可領證,未蓋收訖章者需待款項入帳學校會計系統且未超過繳費期限,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已繳費者將協助辦理退費。
三、使用網路銀行或ATM轉帳請輸入彰化銀行萬用帳號,切勿輸入郵局帳號轉帳,收執聯未加蓋收訖章者(含網銀、ATM轉帳),因金融機構作業不同,系統入帳之工作天數如右:彰銀、郵局、ATM(2~3天),超商(7~15天或以上),須待款項入帳學校會計系統始可辦理領證。
四、請詳閱相關公告事項並瞭解及遵守相關規定,於繳費單簽名處上簽名(當事人)。
五、申辦汽機車通行證限本人領用及使用,禁止其他人代領或轉借他人使用。
六、(限醫學院區學生)醫學院區教學大樓B棟B2樓汽車停車場,開放20個停車位,欲辦理者請先洽詢醫學院區事務組。
七、機車通行證使用期限為一學年(包含上下學期),上學期已經申請過機車通行證者,下學期將繼續沿用。
八、請注意超商、郵局繳費未加蓋收訖章或使用網路銀行或ATM轉帳者,繳費當日恐無法領證,須待款項入帳(如第三點說明),務請審慎辦理。
九、自行查詢款項入帳方法請參考附件,入帳後請至辦證單位填寫繳費證明單領證。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