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潛在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表事宜,請知照辦理。
更新日期:
致各單位主管及系辦人員
您好
事由: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潛在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表事宜,請知照辦理。
說明: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辦理。
二、 為落實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分析與評估潛在風險,蒐集各單位工作環境、型態及人員互動情形之相關資料。
三、 請依附件一清冊所列單位,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填寫附件二評估表,經主管簽核後繳勞安室衛生組。
勞工安全衛生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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