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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

致各位師長及同仁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宣導公文

 

主旨: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5826日勞職授字第1150253048D號書函辦理。

二、若對於本次修法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賴昱丞承辦人員,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

勞工安全衛生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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